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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健:重整案第三次财产拍卖情况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0日 17:39 | 作者:
2011年10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1年10月17日起对*ST科健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管理人;2012年5月18日, 深圳中院作出 (2011)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依据深圳中院的分工,由管理人负责处置公司财产,2012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案首次财产拍卖情况的公告》,2012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案第二次财产拍卖情况的公告》,2012年10月9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关于中国科健第三次财产拍卖情况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广东嘉利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6日第二次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拍卖,其中公司持有北海银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56%股权未拍卖成交。 2012年8月23日,嘉利拍卖行刊登拍卖公告,定于9月10日上午10时进行第三次股权公开拍卖。 2012年9月10日,嘉利拍卖行对公司所持北海银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拍卖,共有两家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参与了竞买。上述股权起拍价为人民币851,406.02元,最终成交价为人民币851,406.02元,买受人为北京三才投资有限公司。买受人已与嘉利拍卖行在拍卖会现场签订成交凭证、成交确认书,并已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成交款项及拍卖佣金。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于2012年6月8日对中国科健58套房产第二次拍卖后,尚有15套房产未拍卖成交。2012年8月29日,交易中心刊登拍卖公告,定于9月14日进行第三次房产公开拍卖。 根据交易中心向管理人提供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关于房地产拍卖成交价款问题的函及明细》,第三次拍卖的15套房产全部成交,分别为鸿隆大厦第九层、第十层及荔园大厦13套房产,买受人已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款项及拍卖佣金。 第三次拍卖的15套房产买受人支付的成交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1,650,000.00元。 管理人派员对上述两个拍卖会的整个拍卖交易过程进行了监督,认为上述公开拍卖行为符合第一次债权人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的相关规定,拍卖行为应予确认。对于拍卖成交的财产,管理人拟报请深圳中院裁定拍卖行为合法有效,并裁定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过户手续。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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