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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城:10月12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再次表决来源: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6日 21:31 | 作者:
2012年5月22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ST金城进行重整。
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2012年9月24日召开,会议未通过《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出资人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资人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 公司在与出资人沟通、协商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重整计划草案。经锦州中院决定,就重新制订的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提交出资人组会议再次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0月12日14:30(进场时间为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0月11日-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11日15:00-10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凌海市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28日 5.登记时间:2012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6.审议事项:对重整计划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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