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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集团:控股股东国网能源之股东变更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金马集团从控股股东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获悉,国家电网公司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9月5日下发的《关于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789号),同意国家电网公司将持有的国网能源100%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给神华集团,转让后,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仍持有公司总股本的78.97%股份。
    由于本次国网能源100%股权转让已触发神华集团对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有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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