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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24日 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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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分别与委托人天津瑞福投资合伙企业、天津瑞惠投资合伙企业、天津瑞誉投资合伙企业于2011年11月28日、2011年12月9日、2012年3月22日相继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同时,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了相应的《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由委托人委托兴业银行向福星置业发放贷款,委托贷款总额为人民币4.5亿元,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直至福星置业名下水岸国际K2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办妥之后自动解除。 近日,福星置业与兴业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双方约定以福星置业拥有的K2地块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90,440.41万元)抵押给兴业银行作为上述委托贷款的抵押担保,抵押最高本金限额为4.5亿元,抵押额度有效期为2年。截止本公告发布日,该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为福星置业上述贷款提供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已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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