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上市公司股权过程中公开征集受让方 |
|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5月07日 21:25 |
作者: |
|
| |
2012年5月7日,东北制药接到控股股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拟协议转让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过程中公开征集受让方的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辽国资产权[2012]48号《关于东药集团转让所持上市公司东北制药10%股份有关问题的预审核意见》精神,辽宁省国资委已原则同意公司对外协议转让所持你公司10%的股份。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向社会公开征集股票受让方,现将有关受让方征集的相关事宜通知你公司,你公司在接到此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拟对外转让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的股份(按照2012年3月16日本次股票转让信息公告日当日的股本总额计算)33,380,999股,股票性质均为非限售国有股。 根据19号令的有关规定,本次股票转让的每股成交价格不低于本次股票转让信息公告日(2012年3月16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8.34元/股),最终价格在对投资者的申报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