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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鼎湖分局、肇庆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与海印股份全资子公司肇庆鼎湖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肇国土资鼎湖拍字【2012】2号):本次土地出让人为肇庆市国土资源局鼎湖分局,受托人为肇庆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竞得人为肇庆鼎湖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竞得人经竞价取得了拍卖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地块的基本情况:地块位于鼎湖区广利街道办院主A1-01-A、A1-02-A号地块,净面积94,720.58平方米(折合142.08亩),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份额用地40年、住宅份额用地70年,自出让方实际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给受让方使用之日起算,成交地价款为人民币5,630万元(伍仟陆佰叁拾万元整)。 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本次竞买的成交地价款为5,630万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裁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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