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食品:南管燃气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重审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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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27日 2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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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食品由于不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的再审一审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受理了本案并确定于2012年4月13日开庭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不服南宁中院于2011年12月1日对本案作出的再审一审判决([2011] 南市民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向广西高院提起上诉,广西高院受理了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西高院关于本案的案件受理通知书、传票和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2】桂民再终字第5号),本案再审二审将于2012年4月13日8时30分在广西高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本次诉讼再审二审将于2012年4月13日8时30分在广西高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10年3月11日以22800万元的价格,将依据广西高院[2008]桂民二终字第45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公司所拥有的南管燃气公司80%股权转让给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有关约定,由于本案重审造成转让标的的权益受损的,其损失全部由中燃公司承担,公司不因此退还任何本次转让的款项。据此判断,广西高院对本案再审的二审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但由于公司为本案的主要诉讼主体之一,因此公司需支付相关的诉讼费和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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