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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3月15日 20:2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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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高新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9月16日公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 由于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所有金融机构债权人同意公司《预案》的证明文件,致使公司无法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董事会应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2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会议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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