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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08日 1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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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股份于2011年2月11日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中鼎转债”),截至2012年2月11日将满一年。根据《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规定,“中鼎转债”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期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年利率第一年年息0.8%,第二年年息1.1%,第三年年息1.4%,第四年年息1.7%,第五年年息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票面金额由2011年2月11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年付息一次。”本期(第一年)“中鼎转债”付息方案:每10张“中鼎转债”(面值1,000元)税前利息为8元。 对于持有“中鼎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6.4元;对于持有“中鼎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7.2元;对于持有“中鼎转债”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8元。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2年2月10日,付息日为201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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