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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03日 20: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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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于2011年11月23日就800余名股票投资者作为原告要求公司赔偿上亿元之事项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证券纠纷案有关情况的公告》,2011年12月13日和15日分别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证券纠纷案有关进展情况的公告》,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本案案件的受理费全部由原告负担。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口中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自公司于2012年1月12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证券纠纷案有关进展情况的公告》以来,截至2012年2月3日,公司又收到海口中院送达的多份有关证券纠纷案的《上诉案件答辩通知书》和《民事上诉状》:因不服海口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又有79名原告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涉及金额合计约2200多万元。截至2012年2月3日,已累计共有193名原告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涉及金额合计约4000万元。 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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