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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29日 19:0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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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钢松山在2011年8月23日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变更的进展公告”。2011年12月29日,接控股股东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通知,2011年12月2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452号),同意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接收广东省国资委持有的韶钢集团51%的国有股权。 鉴于通过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宝钢集团将成为韶钢集团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宝钢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宝钢集团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对《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及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宝钢集团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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