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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置7架EC225LP型直升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经过友好协商,2011年12月19日公司与直升机供应商欧洲直升机公司在深圳签订了《欧洲直升机公司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就提供7架EC225LP型直升机第ECOPO1186/09/11号销售合同》。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公司向欧洲直升机公司购置7架EC225LP型直升机,单价为2,030万欧元(未含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购机总价14,21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22,632.30万元(1欧元=8.63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及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73%和75.69%。合同购机价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购机资金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自筹解决。 经测算,购置7架EC 225LP型直升机方案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2%,投资回报期为13.86年。本次购机项目的经济效益估算及财务评价结果可能在未来随着汇率、利率波动、购机计划调整及经营环境变动等因素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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