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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15日 2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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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4日,长源电力与国电大渡河新能源投资公司签订《国电长源老渡口水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国电长源陡岭子水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国电长源堵河水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富水水力发电厂整体产权转让协议》和《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河水力发电厂整体产权转让协议》,决定以总价10.70亿元的价格向新能源公司转让上述5家公司所属水电企业资产(股权),公司拟通过本次资产(股权)转让获取一定的收益,利用转让资金归还公司部分银行借款,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推进公司的转型和发展。公司本次拟转让资产(股权)的水电企业(可控)装机容量29.5万千瓦,现将其具体名称和转让标的予以公告。 2011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新能源公司按照上述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的第一笔资产(股权)转让价款共计58,850万元,占转让价款总额的55%。 公司于201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1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属水电企业资产(股权)的议案》,同意以10.7亿元的价格向新能源公司转让公司上述水电资产(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以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亚洲(北京)评估有限公司经评估确定的资产评估价值107,049万元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为10.70亿元,较按出资比例对应的账面净资产(内核电厂按总资产数计算)41,550万元增值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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