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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对满足销售“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条件的自产货物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截至2011年12月13日,冀东水泥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增值税退税32,956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利润总额;其中,10月至公告日收到增值税退税情况如下: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5,486万元,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5,212万元,冀东水泥滦县有限责任公司2,197万元,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29万元,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573万元,共计收到增值税退税14,4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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