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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7日,远兴能源披露《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柒亿贰仟伍佰万元(72,5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关于同意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撤销股东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的通知》,同意博源煤化工存量项目贷款的担保条件变更为以项目采矿权设置抵押担保。至此,公司为博源煤化工向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形成的保证责任全部解除。 截止目前,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为23,52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64,764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88,28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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