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19日 21:08 |
作者: |
|
| |
2011年10月11日,沈阳化工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景星支行签署了合同编号为3241190211000031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期限自2011年10月12日起至2012年10月10日止。该笔借款系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购买原料。 2011年10月11日,公司与盛京景星支行签署了总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合同编号为3241190211000031的《借款保证合同》,为蜡化公司的捌仟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了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