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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0月8日受理了对ST科健重整的申请,依据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0月12日复牌交易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科健”变更为“*ST 科健”,股票代码不变,股票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股票于2011年10月11日停牌一天,自2011年10月12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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