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26日 21: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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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拟与上虞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股权合作框架协议》:上虞医药以派生分立等方式完成公司分立,存续公司承继上虞医药的所有经营资质、业务、客户、网络等及部分资产,英特药业采用增资扩股方式投资存续公司50%的股权。 2011年9月23日,公司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与上虞医药股东签署<股权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英特药业与上虞医药全体股东签订《股权合作框架协议》。 本项投资的正式方案尚未确定,待正式投资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权限履行决策程序。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上虞医药需进行公司分立、自身的股权变更、审计评估等工作,项目执行周期较长。由于本次拟签署的协议是股权合作框架协议,本项投资存在不成功的风险。 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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