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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22日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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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9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1年度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 3号》、《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1、董事会批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名单; 2、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获授条件审议后认为:本公司和预留期权激励对象满足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3、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授权日为2011年9月22日; 4、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行权价为:人民币17.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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