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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8日,桑德环境接到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司的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北京仲裁委员会(2010)京仲裁字第0787号裁决书,在执行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宜昌建银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权属纠纷执行一案中,依法将登记在宜昌建银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桑德环境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870,000股变更登记至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目前,桑德环境12,87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股股份由宜昌三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即后更名的宜昌建银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至中国建银投资的股东变更相关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权划转后宜昌三峡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权。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国建银投资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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