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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27日 2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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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7日,“证券时报网”刊登了署名为证券时报记者吴中珞,名称为《造林补贴政策试点 林业公司集体受惠》的文章,文章中阐述了: 1、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家将对“使用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面积不小于1亩(含1亩)的林农、林业合作组织以及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进行补贴,该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资金包括造林直接补贴和间接费用补贴。 2、永安林业董秘谢红对记者表示,公司目前林地面积约有180万亩,包括天然林和人工林,其中天然林约有一半;每年采伐的森林面积约为5万亩,其中天然林年均采伐面积约1万亩,在采伐之后就同时进行造林;其人工林的树种多数为桉树,属乔木林。 3、以上述对应的造林面积和树种对应的补贴计算,永安林业每年有望获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款800万元,并不算多。不过,如果和永安林业历年的经营业绩相比,这800万元的财政补贴可以说是笔不菲的收入,相当于公司去年的净利润。资料显示,从2008年~2010年的三年间,永安林业净利润分别为246.3万元、-760.34万元、830.2万元。 经核实,永安林业针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 1、上述第一点属实。 2、上述第二点属实。但是根据2010年11月12日《福建省林业厅关于暂停天然林采伐的紧急通知》,2011年起,公司天然林暂停采伐。 3、上述第三点与事实不符。公司不属于《意见》中所规定的补贴对象范围。因此,上述文章中对公司有望获得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款的分析结论不成立。 上述文章未深入了解《意见》的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对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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