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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9日 19: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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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1年5月17日召开,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贷款的议案》,同意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的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期限为壹年的人民币额度贷款、法人股透支帐户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1年5月6日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额度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期限为贰年的互保协议。公司董事会本次作出的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属于执行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决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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