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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鑫安以原流通股股东(指破产重整前公司流通股股东,此概念下同)持有的为公司债务重整而让渡15%流通股份后的流通股41,799,747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原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转增比例为原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流通股每10股获得6股。 新流通股股东(指通过破产重整获得流通股的19家债权人和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持流通股份的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20户,此概念下同)不获得转增股份。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股份不需要纳税。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11年6月24日。 原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到账日:2011年6月27日。从该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ST鑫安”变更为“*ST鑫安”;股票代码“000719”保持不变;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由于公司股票已经暂停上市,股改期间公司股票仍处于暂停上市状态。 股改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有关本次股改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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