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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7日,S*ST鑫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01号)。具体内容为:根据有关规定,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批复如下: 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85,262,3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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