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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6日召开的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井冈山公司上市工作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的内容如下: 鉴于井冈山管理局与井冈山市政府同意井冈山公司启动上市工作,为了更好地推动井冈山公司上市相关工作,井冈山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井冈山公司上市相关工作的财务顾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为法律事务顾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亚洲(北京)资产评估事务所为资产评估机构。井冈山公司董事会提请井冈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井冈山公司董事会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相关聘用协议,并开展上市相关工作。 井冈山公司拟于2011年6月6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井冈山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其中井冈山旅游发展总公司持有35,479,791股,持股比例64.51%,为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持有18,000,000股,持股比例32.73%,为第二大股东。 井冈山公司正处于开展上市相关工作的初始阶段,之后能否成功上市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且2009年2月11日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股权置换合同纠纷案由对公司提起诉讼,该案拟于2011年6月9日开庭,公司所持有的井冈山公司股份的归属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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