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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菱钢铁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非公开发行实施方案,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5.48%的股权和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5.0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作价112,000万元作为部分出资以认购公司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华菱湘钢5.48%的股权的交易定价为68,200万元,华菱涟钢5.01%的股权的交易定价为43,800万元。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实施完毕。 根据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约定,标的股权在“过渡期间”相应的经审计的净资产变动额由华菱集团承担或享有,在“过渡期间”如标的股权的净资产减少,由华菱集团将等额价款支付给公司;在“过渡期间”如标的股权的净资产增加,则由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以分红的方式将等额价款支付给华菱集团。“过渡期间”是指2008年12月31日至标的股权转让结算日,即2008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31日。 因此,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1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了《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天职湘QJ[2011]152号)和《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天职湘QJ[2011]153号)。截止2011年1月31日,华菱集团所持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过渡期间净资产合计减少了11,396.46万元。 截止2011年3月22日,华菱集团已将标的股权在过渡期间的净资产减少额共计11,396.46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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