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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8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伊商破字第1-8号民事裁定书,对S*ST光明的破产重整作出终结裁定,裁定光明家具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现将公司破产重整进展情况、重整后公司股权结构及资产人员情况予以公告。 截至2011年1月31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为:公司总股本为185,711,578股,其中:流通股股份83,493,972股,占总股本比例44.96%;非流通股股东共14家,持有非流通股股份共计102,217,606股,占总股本比例55.04%。 截至2011年1月31日,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S*ST光明总资产为4,796万元,总负债为3,296万元(按照重整计划,公司对未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金额,依据债务清偿比例公司进行了预提),所有者权益1,500万元,资本公积金6,234万元;公司现有职工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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