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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3日 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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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1日,ST汇源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并与汇源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长江集团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签署了《和解协议》,截止2010年12月31日,汇源集团已将协议约定的2650万元款项中的850万元划入成都中院的案款账户,并已将余下的1800万元划入信达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指定账户。 受公司委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作出说明,现予以公告。 公司可于2010年度转回预计负债5100万元,其中4250万元作为当期收益、8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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