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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05日 1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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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星源之全资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于2007年与美联银行之关联公司美联发展有限公司Wachovi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通过双方各持股50%的首冠发展有限公司Head Crown Development Ltd.增资收购、合作开发长沙市“天景名园”不动产项目。首冠国际与美联发展各持有首冠发展50%股东权益;首冠发展持有“太阳星城”项目公司(湖南天景名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 根据2007年7月24日美联银行香港分行与项目公司签署的《贷款协议》,美联银行向项目公司依照合约条款借出了港币247,921,078.46元的夹层贷款。该笔贷款的到期还款日为2010年11月14日。该贷款以项目公司持有的“太阳星城”项目土地作为抵押,并由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管理人提供附加担保。 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美联银行被并入了富国银行,富国银行因业务结构调整需向第三方出售美联发展在首冠发展中拥有的项目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为保证项目开发进度于2009年11月决定在不影响公司原有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在境外承接美联发展所拥有的首冠发展的股东权益。同时中投还向美联银行及公司作出额外承诺:在该笔夹层贷款到期时如项目公司收入不足于偿还该笔夹层贷款的资金,则中投有义务向美联银行(现已合并入富国银行)一揽子支付该笔夹层贷款的全部本金及利息,(即承接美联银行作为贷款债权人全部权益),中投承诺成为债权人后将按原《贷款协议》条款给予项目公司一年的贷款展期。 由于长沙项目2010年未实现销售,故该笔贷款到期需要展期,在取得富国银行同意前提下,2010年12月28日中投公司指定由Champ Mark Holdings Limited (“Champ Mark”)按同等条件代替中投公司履行义务,向富国银行一揽子支付了该笔夹层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Champ Mark承接上述贷款债权后,将继续按原《贷款协议》享有并承担贷款人义务及原抵押担保项下的贷款人权利。Champ Mark承接富国银行该笔债权后除了给予了项目公司一年相同条件的贷款展期外,同时还允许项目公司对已达到销售条件的第一期房产进行销售。 上述贷款人变更事项,已于2011年1月5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贷款人变更事项,不影响原《贷款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因新贷款人还允许项目公司对已达到销售条件的第一期房产在还贷前进行销售,这可以改善该项目开发的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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