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09日 19:2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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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披露的合作开发是指世纪星源与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在2010年11月5日签署《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旧村改造合作开发意向书》中所达成的平湖社区旧村改造合作开发意向。 本次合作开发标的为平湖社区旧村改造项目,该项目地块位于现状中的平湖大围、松柏围,两地块的总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合作双方将共同向政府申请并按照深圳市及龙岗区政府城中村(旧村)改造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对该地块进行改造开发,开发项目的设计图纸经双方协商确定。 按《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旧村改造合作开发意向书》的约定,由公司(甲方)负责平湖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全过程中所需资金投入,合作方(乙方)负责出地,甲方负责对旧村拆迁的全部赔偿,合作开发总利润按75:25比例在甲乙方之间分配。双方应共同向政府申请城中村(旧村)改造开发项目,申报批准时间不得迟于双方签署本意向书之日起三年。该项目无论分几期进行,都按有关部门批复由双方合作开发,不得私自转让。项目建成由甲方负责引进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进行入伙后管理。 本次合作开发须经公司董事局或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本次合作开发的旧改项目尚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该项目的具体指标(包括建筑容积率、总建筑面积、需补地价、投资总额等)尚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本意向书签订后,合作双方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申报旧村改造的工作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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