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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28日 20:3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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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发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依据资产评估结果,通过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0.35%的全部股权,并于2010年12月8日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有关股权交易合同。 2010年12月9日,公司已收到2,489,515,500元即上述股权转让的全部价款。 日前,广发华福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及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根据文件内容,中国证监会核准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广发华福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对其本次依法受让无异议;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对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本次受让广发华福股权无异议;广发华福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理相关股权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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