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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7日 2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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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5日,永安林业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出售的议案》,同意在2010年12月31日前,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青山纸业”480万股和“兴业银行”480万股)。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实施。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0年12月9日至2010年12月1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03,股票简称:青山纸业)股票240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0.23%。预计扣除成本和相关税费后获得的所得税前投资净收益约为736万元。 本次减持后,公司尚持有“青山纸业”股票数量为2400000股,占其总股本的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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