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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1日 20: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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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期限为贰年的互保协议。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壹年。授权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全权办理本次担保有关事宜。 2010年11月23日,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签订了《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授信期限为2010年11月29日至2011年11月28日。 2010年11月2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申请的上述陆仟万元授信额度中的肆仟伍佰万元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属于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是执行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到目前为止,公司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900万元。公司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在公司半年度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均有披露。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占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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