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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8日 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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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ST康达尔就自然人高志辉诉自然人乔淑华及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公交线路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案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0年9月7日,高志辉再次就与自然人乔淑华及康达尔运输公司公交线路合作经营合同纠纷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收到了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0)深龙法民一初字第1505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也未定下具体的开庭时间。公司目前尚无法预计该项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所造成的可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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