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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银星能源(甲方)与株式会社石桥技贩(乙方)、野村贸易株式会社(丙方)、银川重程减速器制造有限公司(丁方)就共同投资经营石桥增速机(银川)有限公司事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石桥技贩、野村贸易株式会社、银川重程减速器制造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经营石桥增速机(银川)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 合资公司的法定名称为“石桥增速机(银川)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ISHIBASHI GEARBOX(YINCHUAN)CO.,LTD.”;合资公司法定地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制造基地;合资公司性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人民币。甲、乙、丙、丁四方出资额分别为:1,125万元人民币、875万元人民币、375万元人民币、125万元人民币,出资所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45%、35%、15%、5%。 合资公司合资期限为合资公司成立登记日(营业执照签发日)起50年。合资公司在该有效期届满前解散的,自清算结束时起视为合资期限结束。 该合资合同尚需公司董事会审批后报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等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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