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地产: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延期报送补正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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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8日 2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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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地产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0044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宜华集团在收到上述《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有关补正材料,补充提供包括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信息披露文件在内的有关材料。 由于自上述《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尚不能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因此宜华集团暂不能按时提供补正材料。公司将促请宜华集团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延期报送补正材料的申请,同时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且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得到落实后,及时上报补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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