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0月22日 21:3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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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兴商业接到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于2010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其对延期申报豁免要约收购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材料的理由予以说明,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规范措施。 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关于延期申报豁免材料的情况说明》上报中国证监会及辽宁证监局。同时按照整改措施,组织包括董事长在内的相关人员参加了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班,并加强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延期申报豁免要约收购事宜在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后续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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