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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0日,*ST深泰披露了2009年度报告。经审计,公司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40.3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07.53万元。 2010年4月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2010年8月30日深圳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已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但仍然存在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公司已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就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仍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若获得批准,公司股票简称由“*ST 深泰”变更为“ST深泰”,股票代码(000034)不变,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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