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业绩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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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0日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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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于2007年9月27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了上市公司利润承诺和追加对价股份的承诺。鉴于2007年、2008年、2009年三年上市公司追加对价股份的触发要件均未发生,天保控股申请解除所持股份的临时保管。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天保控股追加对价股份解除临时保管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天保基建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的净利润均达到了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要求,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就公司上述三个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保基建均按照法定期限披露了上述三个年度的年度报告。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事项均未触发追加对价股份的条件。本保荐机构同意天保控股持有的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的3,465万股天保基建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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