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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集团已于2007年7月4日、2008年6月6日分别公告了《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正)》,披露了禾之禾公司、兴云信公司、华美丰收公司、王一虹基于自信信托关系,共同持股ST盐湖7.336%股份之相关信息,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一致行动关系,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华美丰收公司、王一虹、兴云信公司、禾之禾公司共同持股ST盐湖225,032,797股份,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由于禾之禾公司对相关披露事宜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加之工作疏忽,未能及时将公司及其公司关联方于2008年3月11日至6月25日期间,在证券交易二级市场买卖ST盐湖股票的事宜予以说明。现根据禾之禾公司的申请及说明,现将《权益变动报告书(修正)》中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予以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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