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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6日,南宁糖业与马丁居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马丁居里公司、马丁居里有限公司已就股票交易纠纷一案签收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民事调解书一经签收后立即生效,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调解书生效后,马丁公司支付和解款5,906,849美元至南宁中院账户。 2、南宁中院在收到和解款后即解除冻结马丁公司的全部资产(总金额为人民币3690万元人民币)。 3、南宁中院在马丁公司的财产保全已被全部最终解除之后将和解款支付给公司,并解除公司提供的财产保全担保账号资金的冻结。 4、此调解协议的签署并不代表马丁公司承认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或者其它任何中国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也不代表公司承认马丁公司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或者其它任何中国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如上述调解协议得到切实履行,和解款项4000万元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会计报表,影响公司的本年度净利润约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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