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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3日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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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20日,美利纸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银行借款的担保的议案。担保期限为二年。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07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书》的议案。担保总额度为1.2亿元,期限为一年,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此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8年1月4日,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书的议案》。 《相互担保协议书》中内容约定:担保的对象仅限于协议双方及其子公司,包括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目前,公司为东盛科技提供担保5820万元,为其子公司东盛医药提供担保7495万元,二项担保合计13315万元,且已全部逾期。 目前公司逾期担保总额为23460万元,其中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东盛医药共计为13315万元,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共计为10145万元。 以前年度基于当时掌握的信息判断,公司未对上述逾期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本年度中期财务报告,基于公司目前掌握的信息拟对东盛科技及其子公司东盛医药逾期担保的实际承担额度计提预计负债6603万元,西北轴承逾期担保事项因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目前公司为东盛科技及其子公司东盛医药提供的担保中,部分担保额度已经被司法判决,详情请见2010年8月12日公司刊登的《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公司现正积极督促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陕西东盛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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