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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化管理人已于2010年7月13日公告了关于2010年7月28日召开*ST锦化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2010年7月24日管理人公告了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公告。现将锦化氯碱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再次公告如下: 具体方案如下: 1、以锦化氯碱现有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按10:10的比例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40,000,000股。转增后,锦化氯碱总股本将由340,000,000股增加至680,000,000股。 2、锦化氯碱全体股东让渡其转增股份的60%,共计让渡约2.04亿股(以下简称“让渡股份”)。让渡股份由管理人根据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处置变现,变现所得优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清偿债权,如有剩余则用于提高锦化氯碱的经营能力。 考虑到锦化氯碱目前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平衡债权人、股东和职工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锦化氯碱重整计划草案安排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在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且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锦化氯碱才可能避免破产清算,恢复生产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切实保障锦化氯碱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公司管理人恳请全体股东支持锦化氯碱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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