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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2日 18: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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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元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北方分公司、南方分公司的决议,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申请设立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报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等地设立2家分公司的批复》,核准公司在北京市设立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管理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的证券营业部,经营上述区域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核准公司在深圳市设立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管理广东、广西、海南、重庆、湖南、四川、贵州的证券营业部,经营上述区域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分公司的设立登记、筹建、验收开业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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