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2日 16:30 |
作者: |
|
| |
2010年1月22日,钱江摩托原万昌厂区经温岭市城市新区建设办公室收储后公开拍卖。 2010年3月18日,公司接到温岭市城市新区建设办公室《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搬迁事项的函》,根据该函,公司现已被收储并拍卖的原万昌厂区可获得的补偿总金额不变,公司的利益不受影响,但在付款方式上,该函内容与原先签订的相关协议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原先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厂区搬迁涉及的相关补偿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后三个月内支付清(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愿留6,000万元作为办公楼搬迁腾空的保证金存放在收储方,办公楼按约定时间腾空的,退还保证金6,00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 该函与此对应的主要内容为:“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市国土资源局[2009]整第7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明确‘受让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一期50%出让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一期出让金)及全部契税;拍卖成交之日起180日内支付二期30%出让金;拍卖成交之日起300日内支付三期20%出让金。’为此,根据出让公告规定的付款方式,我们将严格按照土地收储协议,相对应地以分期进行的方式,支付贵公司万昌厂区土地收储补偿费。” 同时,该函确认,截止2010年3月17日,原万昌厂区的中标者钟仁志共支付土地出让金9.03亿元,并表示正在抓紧研究北山区块出让问题下一步的相关工作。 接函后,公司立即向温岭市城市新区建设办公室,就该函内容书面提出异议。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若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