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2日 16:22 |
作者: |
陆泽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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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3月22日讯 钱江摩托(000913)周一晚间发布公告称,温岭市城市新区建设办公室致函公司称将在300日内支付公司万昌厂区土地收储补偿费,与此前“在三个月内付清”的约定不符。
公告指出,2010年3月18日,公司接到温岭市城市新区建设办公室《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搬迁事项的函》,根据该函,公司现已被收储并拍卖的原万昌厂区可获得的补偿总金额不变,公司的利益不受影响,但在付款方式上,该函内容与原先签订的相关协议存在差异。
原先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公司万昌厂区搬迁涉及的相关补偿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后三个月内支付清。
不过,该函却表示将以分期进行的方式支付万昌厂区土地收储补偿费,其中,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一期50%出让金及全部契税,拍卖成交之日起180日内支付二期30%出让金,拍卖成交之日起300日内支付三期20%出让金。
同时,该函确认,截止2010年3月17日,原万昌厂区的中标者钟仁志共支付土地出让金9.03亿元,并表示正在抓紧研究北山区块出让问题下一步的相关工作。
公司表示,接函后,公司立即向温岭市城市新区建设办公室,就该函内容书面提出异议。(全景网/陆泽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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