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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02日 1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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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实业(证券代码:000592)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10年2月22日、2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属于异常波动。 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所列问题进行了关注和核实。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发现部分网站股吧等媒介存在“公司业绩不断下滑”、“公司将从一家以林业为主的公司转型为以典当、担保等金融业为主营的公司”、“大股东将注入资产”等传言,经公司内部核查以及向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特此澄清并说明如下:(1)公司经2007-200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成为一家林业上市公司后,经营正常,业绩稳定;(2)经商务部批准成立福建中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有可能成为一个利润增长点,但公司将继续以林业为主业,实施“林板一体化”发展战略;(3)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筹划资产重组,但公司有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发展林业主业的计划(融资计划及进展情况将及时公告);(4)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平山先生(董事长)与钟立明先生(总经理)通过所控股的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8%的股权(2011年4月14日之后方可实现流通),刘平山先生目前所持公司可流通股份为通过司法确权取得的55,770股(系公司历史遗留的社团法人股);刘平山先生之妻周笑华女士原通过司法确权取得公司股份27,885股(系公司历史遗留的社团法人股),周笑华女士于2010年2月23日以每股8.04元的成交价格卖出公司股票17,885股,刘平山董事长得知该情况立即与周笑华女士商量并决定,将卖出上述17,885股的全部所得于近期捐献给公司以消除市场对公司高管利用内幕消息买卖股份的疑虑,目前周笑华女士尚持公司股份10,000股;公司副总经理洪跃华先生之妻刘玉英女士所持公司可流通股份为通过司法确权取得的1,859股(系公司历史遗留的社团法人股);除上述人员外,公司董监高及直系亲属均未持有公司可流通股份;(5)公司及有关人员没有泄露未公开信息,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 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2009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相比不会发生重大变动。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向除担任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之外的其他机构或人员透露公司2009年度财务数据。公司2009年报预披露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如年报披露时间发生变化,公司将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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