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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0日,开元控股与澄合矿务局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参股公司陕西三秦能源董东煤业有限公司45%股权以10,877万元价格出售给澄合矿务局。该项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澄合矿务局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3,263.10万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澄合矿务局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3,263.10万元;剩余的40%股权转让价款4,350.80万元,澄合矿务局于2010年2月底以前向公司支付。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澄合矿务局已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263.10万元,其余股权转让价款尚未支付。其原因是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为董东煤业向上海浦发银行西安分行贷款1.7亿元提供的担保,由澄合矿务局在上述股权转让过户前负责解除。解除上述担保是本次股权转让过户的先决条件,如果未能解除上述担保,则股权不予过户。由于解除上述担保的相关手续目前尚未办理完毕,影响了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进度。 为此,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澄合矿务局于2010年3月1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公司不追究澄合矿务局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违约责任,并约定在解除公司为董东煤业向上海浦发银行西安分行贷款1.7亿元提供的担保、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澄合矿务局向公司同时支付剩余的70%股权转让价款7,613.90万元。 公司将及时督促澄合矿务局严格按照上述付款安排向公司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尽快完成此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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