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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控股于2009年1月5日与和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西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76%的股权以8,233.2848万元价格全部出售给和润集团。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和润集团已在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 现因受让方和润集团的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于2009年1月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于2009年12月1日签署了《终止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终止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终止本次股权转让,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本公司在《终止股权转让协议书》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和润集团指定的银行帐户退还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3、《终止股权转让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对本次终止转让的西安商行3.76%股权,公司将继续寻找新的受让方。 按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计算,公司可实现转让收益2,333.2848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后,上述预期收益将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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