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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01日 1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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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龙热电股票于2010年1月28日至2010年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查并确认: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5.2010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公司已于2010年1月12日披露了200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6.因公司目前正与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该预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根据目前的进展情况,公司将继续组织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并待拟置入、置出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置入、置出资产的评估结果经有权部门备案以及相关盈利预测数据经审核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上述相关事项做出决议,并公告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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